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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4号),显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361.48万元、-2,894.72万元,可能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8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号),查明公司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万元。2023年3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审计报告,经追溯调整,公司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79.43万元、-1,811.77万元。结合公司2015、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5.7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股票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