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4月5日零时(出票日期)起,国内机票燃油费征收标准下调。
此次调整后,国内航班燃油费收取标准调整为: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年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6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位成年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30元,较之前分别下降了20和10元。
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30元。
按成人全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