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75,000股为基数,以公
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055.5万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775,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
露。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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